高喊索赔百万再打折,宋清辉公开回应胖东来集团索赔经济损失50万,胖东来!案件

  更新时间:2026-01-19 13:37   来源:牛马见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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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随后又调整为50万元比如

<blockquote><strong>此前?,胖?东来集团曾公开向我提出高达100万元的经济损失索赔,随后又调整为50万元。无论这一变化在法律上最终如何认定,索赔金额的显著下调,或会让公众产生一种感觉:企业自身对最初主张百万索赔的信心是否不足?或者是否目的就是为了让人“不敢质疑”?</strong></blockquote> <blockquote><strong>此外,一个更重要的问题:这50万元经济损失的具体依据究竟是什么?在任何民事索赔中,金额都不应是情绪化的数字,更不能是“先喊高、再打折”的谈判筹码,而必须建立在清晰、可核查、可量化的事实基础之上。比如,究竟是哪一项经营指标因为我的评论而直接下降?是哪一段时间、哪一家门店、哪一类收入受到明确影响?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链,而非事后推断?如果这些问题无法被清楚回答,那么无论是100万元还是50万元,本质上都难免给人一种“狮子大开口”的观感。理性评论不应被打压,同样,经济索赔也不能脱离证据与逻辑,否则不仅难以服众,也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公信力建设。</strong></blockquote> <p style="text-align:center;"></p> <p style="text-align:center;">多家媒体特约评论员、著名经济学家</p> <p>近日,人民日报就“西贝关店事件”发表评论,强调“网络舆论环境不能成为企业发展的短板”,呼吁让骂战回归理性讨论。这篇文章的初衷值得理解,我也非常支持人民日报的观点,但广大网友若将其逻辑套用于所有企业与评论者之间的争议,尤其是当企业动辄以高额索赔回应专业评论时,我认为有必要作出更清晰的区分与回应。</p> <p>围绕我与胖东来之间的纠纷,首先需要澄清一个事实背景:此前,胖东来集团曾向我提出高达100万元的经济损失索赔,随后又调整为50万元。无论这一变化在法律上最终如何认定,从常识与商业理性角度看,索赔金额的显著下调,至少会让公众产生一种合理的观感——企业自身对最初主张的确定性和充分性,存在重新评估的空间。在我看来,这种变化并非无关紧要,它客观上反映出企业在举证信心、损失认定或策略判断上的调整,而不是外界所说的“理直气壮、一以贯之”。我强调的是社会观感和逻辑推断,而非替司法作任何结论。</p> <p style="text-align:center;"></p> <p style="text-align:center;">胖东来集团索赔50万元,此前公开索赔100万元</p> <p>更重要的是,必须回到一个根本问题:理性评论究竟应不应该被保护。人民日报文章中反复强调要警惕“网络黑嘴”“造谣抹黑”“别有用心者”,这一点我并不反对。但问题在于,不能因为网络环境复杂,就把专业评论、学术判断与恶意攻击混为一谈。作为一名独立经济学家,我在相关话题下发表的观点,是基于公开信息、商业逻辑和个人专业判断的价值评价,并未捏造事实,更不存在组织水军、煽动对立。如果连这样的评论都要面对高额索赔的威慑,那么真正被压缩的,并不是“骂战”,而是正常、必要的公共讨论空间。</p> <p>即便言辞激烈,专家学者的言论也理应受到基本保护。学术讨论和公共评论,本就不可能永远温和悦耳。经济问题、商业模式、企业竞争力,本身就涉及价值判断。如果评论者因为一句尖锐评价,就要承担动辄数十万、上百万元的索赔风险,那么最终的结果,只会是人人自危,理性声音主动退场,而资本体量更大、话语资源更丰富的企业,反而更容易在舆论与法律的夹缝中形成事实上的强势地位。这并不利于真正健康的营商环境。</p> <p>人民日报强调“让骂战变讨论”,我完全赞同。但讨论的前提,是评论者不因表达专业判断而被视为“抹黑者”,更不因指出问题而被贴上“别有用心”的标签。如果企业将一切负面评价都等同于恶意攻击,那么所谓“清朗”,最终只会变成单向的赞美,而不是双向的理性交流。</p> <p>作为一个长期在深圳工作的河南人,我始终对河南企业抱有情感和责任感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,我愿意帮一帮能够接触到的河南企业,指出问题、提出不同看法,本意并非“唱衰”,而是希望它们在更激烈、更透明的市场环境中走得更稳、更远。即便是在这样的初衷下,面对胖东来的起诉,我也无法做到昧着良心,看着河南企业出现问题却装作不知道,去选择沉默。沉默或许能让我个人更轻松,但并不符合一个独立经济学家应有的职业底线。</p> <p>遗憾的是,胖东来显然并不这样理解。在其逻辑中,我的评论被视为“抹黑”,而不是一种来自外部的专业提醒。这种分歧,正是当前许多企业与公共舆论之间的真实张力所在。从更长远的角度看,无论这场官司的结果如何,如果它能促使企业重新思考:是否应以更开放的心态面对质疑,是否应区分恶意攻击与专业评论,那么在我看来,这本身就未必是坏事。</p> <p>网络舆论环境当然不能失序,但同样不能因为“防失序”,就对理性批评施加过度压力。真正成熟的市场环境,应当既能保护企业免受恶意中伤,也能保护评论者免于被滥用诉讼工具所压制。只有在这样的平衡之中,讨论才能真正回归理性,企业与社会才能实现良性互动。这,才是我坚持回应、坚持表达的根本原因。</p> <p>最后,是一个更重要的问题:这50万元经济损失的具体依据究竟是什么?在任何民事索赔中,金额都不应是情绪化的数字,更不能是“先喊高、再打折”的谈判筹码,而必须建立在清晰、可核查、可量化的事实基础之上。比如,究竟是哪一项经营指标因为我的评论而直接下降?是哪一段时间、哪一家门店、哪一类收入受到明确影响?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链,而非事后推断?如果这些问题无法被清楚回答,那么无论是100万元还是50万元,本质上都难免给人一种“狮子大开口”的观感。</p> <p>理性评论不应被打压,同样,经济索赔也不能脱离证据与逻辑,否则不仅难以服众,也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公信力建设。</p> <p></p>

编辑:俞俊洪